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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跟我租3G網卡的小姐,承租的時候我有說過,晚個一兩天還沒有關係,只要提前講就好了

我的原意是能給方便盡量給方便。

這位小姐租一個月的時候,就很計較歸還的日期,我也多算給他一天,而且後來也發現今年2月有29天,也就沒跟他提;

期滿的時候,說要延長半個月,我也不計較是兩週(14天)還是15天,也多算給他一天;

然後又說要延長到一個月的時間,我也是給他多一天。

並且,都沒有要求他再轉帳租金,都是從押金裡面扣,設備損壞的風險都在我身上。

 

今天又要延長四天,我回說要依照一週計算;

他的回信很火大,然後摳我的話柄,說我說過晚個一兩天沒關係的,當然是講了一大堆自己家裡的事當理由...

是的,我是說過,但是 一兩天 VS 四天 這樣能等比嗎?

你有難處應該先提出來跟我討論,請我幫忙,費用上可以說要跟我商量一下,基本上不過圖個尊重

而不是這樣子硬要佔我便宜,拿四天當做是一兩天,這樣還不是凹嗎?

而且你家裡的事干我屁事啊!

這樣我以後就不要當好人了,不再說什麼晚個一天兩天方便就好,一律照我的規矩辦事

然後就會有人說我很機車,抱怨沒有人情味,

問題是這樣當好人有什麼好處嗎?連個基本尊重都沒有

 

我最後屈服了,因為我的評價他還沒有給我,吞下去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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